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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红利消失,金融科技企业的新挑战

摘要: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在内的新兴技术不断发展,科技给整个金融行业带来了更多的可能性。

来源:金融科技圈 日期:2019-01-16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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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在内的新兴技术不断发展,科技给整个金融行业带来了更多的可能性。无论是在精准获客方面还是用户体验方面,金融服务都发生了质的改变。

在目前看来,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已经形成不可逆的趋势,包括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等传统银行机构,蚂蚁金服、度小满等互联网巨头,今日头条、美团、滴滴等互联网第二梯队等都已重仓金融科技。

与此同时,随着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技术对“数据”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相比之下平台获取流量的成本也在不断攀升,行业“流量”红利正在逐渐消失。

流量红利消失,紧抓用户体验

“在2016年我们一个放款成本才小几十元,后面翻了十倍。到目前,行业内获客成本可能达50到100元。”某互联网金融企业高管向亿欧表示,互联网金融流量红利接近消失殆尽。

浅橙科技联合创始人兼执行副总裁朱磊在接受亿欧采访时表示,“在目前看来,金融科技领域的流量还没有达到饱和程度,但所谓的流量红利一定是慢慢消失,这指的是低成本、快速获得流量的方式。”

事实上,对于互联网来说“流量红利消失”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早在2015年就有业内人士提出互联网金融的流量红利正在逐渐消失。

专家认为,“流量”红利逐渐消失实际上是一个相对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披露的数据显示,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12.8亿,在用户数量一定的情况下,金融科技企业每增加一个新用户的同时其流量红利也将随之减少一分。

“如何研发能留住流量和提高用户粘性的产品变得至关重要。”海尔金控副总裁、乐赚金服创始人兼总裁王伟表示,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注意力停留的时间会越来越短,比如虽然当下一些火爆的网红产品能瞬间吸引大众的眼球,但很可能当这个产品还没等到完全普及,便会被新的网红产品所取代。

专家认为,在低成本、快速获取流量的方式逐渐弱化、获客成本飙升的时期,金融科技企业一方面要明确自身用户画像,精准优化产品提高用户体验,盘活存量用户黏性。另一方面,金融科技企业要不断提升品牌高度,做到品牌溢价,通过口碑传播的方式进行获客。

此外,随着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拥抱科技,金融科技创新企业通过对大量数据的挖掘,形成产品,向传统金融机构赋能 也成为了新的业务模式。

金融与科技互补,TO B服务优势明显

随着开放银行的趋势愈加明显,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纷纷成立了金融科技子公司。与此同时,包括南京银行、天津银行等城商行也纷纷选择与蚂蚁金服、度小满、京东数科等金融科技企业合作。

“在获客方面,银行类的机构的息费比较低,更适合挖已有流量平台的流量。”朱磊表示,浅橙科技具有大量的活跃用户,公司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筛选出优质用户后,再以较低的价格推荐给费率较低的持牌机构,从而降低持牌机构获客成本以及用户获取金融服务的成本。

事实上,传统业务始终围绕着费用驱动+人海战术的方式开展业务,在房贷、车贷等低频高资金的需求方面的弊端较为明显。金融科技公司正是把握住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痛点,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画像,在某种意义上来讲解决了在场景流量以及对客户风险方面瓶颈性的问题,实现了低成本批量获客。

王伟认为,金融科技企业TO B赋能具有三大优势,一是在数据积累方面,无论是电商平台还是金融公司都掌握了大量的用户线上消费行为数据,可以通过技术对用户进行实时跟踪。

二是在市场推广上对新的渠道、用户全方位的信息和用户未来活动的预期都有精准的判断,所以对于跨行业、跨渠道其数据推广的优势也较明显。

三是技术优势。科技公司天生有技术方面的敏感度,在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团建搭建方面都有很大的优势。同时它可以通过并购整合、自主研发等,对于新技术运用的效率和投入的精准度有更高的价值和优势。

专家认为,传统金融机构自身具有牌照、资金、门店等优势,而这三个方面正是金融科技企业的短板,通过双方优势的相互融合,能够在技术手段、获客、用户运营、智能风控、产品服务、流程优化、提能增效等方面进行有效提升为双方的发展创造新机遇。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科学技术的发展从来都是双刃剑,在金融科技的发展中达到了“提质增效”的同时也存在着大量风险,尤其是在数据安全方面。

科技带来的金融风险不容忽视

与传统金融相比,金融科技的风险不仅没有弱化,反而有强化原有金融风险的可能。新技术、新产品、新系统正处于发展初期,不完全成熟,需要进行整合、测试和大量的风险评估。

与此同时,科技在提升金融交易的便利性,金融交易规模和效率方面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巨额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就可以完成跨区域、跨国界的流转。但这也埋下了金融特有的快速传染,快速扩散,连锁反应的隐患。

此外,在企业挖掘已有流量寻求业务增长点的同时也带来了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的、信息乱用等风险,朱磊认为,金融科技企业应当遵从两个原则,一是任何的数据交互一定经过用户授权的,守住法律底线;二是未经用户授权一定不能开放底层的数据。金融科技企业更加重视从储存方式上进行用户数据保护,例如运用比较安全的储存方式,也要重视在数据使用上的保护。

在行业发展的初期,企业间数据的交互较为粗放,有直接裸存交互的现象存在,这其实就是典型的数据倒卖。在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王伟认为,首先,企业要有立法保护的概念,若触犯用户的隐私安全应该受到怎样的惩罚,是否可以得到法律的执行等,有了立法保护才能从根本上让企业重视。

其次,要注重从业人员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方面教育。明确从业人员将用户隐私信息有偿提供给第三方属于违法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对于用户隐私保护的意识,注意工作流程的操作。

第三,具体信息管理上的操作流程,例如在信息的收集、保存、使用、授权等方面分层次进行管理,而且要对用户信息进行加密,保证即使在电脑丢失之后对方也不能完全还原数据本来的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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