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圈> 金融科技> 大数据> 文章页

市政协委员陈百灵:完善现行法律,突破科创企业融资瓶颈

摘要:今日(1月12日)上午委员报到,下午将听取十三届市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新闻中心 日期:2019-01-29 13:07

500579666_wx

今日(1月12日)上午委员报到,下午将听取十三届市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上,市政协委员、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陈百灵带来了关于突破科技创新企业融资瓶颈的提案。

陈百灵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由于金融与科技创新共存共融的生态系统尚未形成,北京市乃至全国的创新资金投放效率并不高,资金没能投放到真正需要支持的企业,空转和错投现象严重,还存在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企业动态信用及征信体系陈旧、金融机构综合服务不全面、风险控制和预警能力不强等短板。

为此,他建议,面对金融与科技创新发展关联日趋紧密的新形势,应加强调研,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在《公司法》范畴内,寻求创新企业同股不同权的法律基础,为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等金融产品的推广创造合法环境;在企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渠道上,进一步落实新三板企业保荐承销制度,拓宽融资通道,并借助金融大数据功能,加快推广区域性股权交易和展示系统,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讨论研究非投票权股票上市、基金一般收益权上市等创新融资方式的可行性,为被动型社会资金参与主动型科技创新投资创造条件。

此外,还应完善和夯实征信体系,为科技创新项目建立一套可量化、可分析、可监控的市场化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评—保—贷—投—易”五位一体的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体系。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力量提高业务开展效率。针对当下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高风险、高成长、高收益的特点,以及在融资过程中经常面临的知识产权评估难、质押难、处置难的问题,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流程、系统性投融资综合解决方案。

陈百灵称,完善监管对话机制与风险预警系统也应提上日程。他表示,由于科技创新企业高风险的属性,监管机构应积极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升级完善建立创新与监管的对话机制。监管部门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程序、区块链、分布式账本等技术创新,开发实时数据集成系统和自动化监管报告系统,或评估科技创新企业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

关注中国IDC圈官方微信:idc-quan 我们将定期推送IDC产业最新资讯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支持

  • 高兴

  • 震惊

  • 愤怒

  • 无聊

  • 无奈

  • 谎言

  • 枪稿

  • 不解

  • 标题党

热点文章